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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师研〔2017〕69号
校属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:
为进一步推动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开发与案例教学工作,鼓励各培养单位积极开发高质量的教学案例,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教指委”)组织开展第二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。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:
一、教学案例撰写的要求
1.提交案例应为“教学案例”,须紧密结合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课程教学需要,符合真实性、原创性、知识性、叙事性、启发性等要求,关注当前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重要问题。
2.教学案例分“教育管理类、学科教学类、教育活动类”三种类型,案例编写者自主判断案例所属类型,提交的教学案例须以统一的入库标准为依据(见附件1),并符合相应类型案例的结构与体例格式要求(见附件2)。
3.提交的教学案例不得有著作权争议,案例编写者须签署作者授权书(见附件3),同意该案例授权给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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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
2017年12月5日